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2014年我校繼續招收外語類保送生。具體如下:
一、招生對象與專業
申報我校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思想品德優秀;
2、獲得教育部公布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學校)的應屆外語類保送資格;
3、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招收專業:商務英語、日語。
注:若教育部對于2014年保送生招收有最新文件,則以最新文件規定為準。
二、申請程序
1、報名:以中學推薦或自薦方式均可,申請人下載填寫《華南理工大學2014年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附件1),并交所在中學填寫推薦意見與確認蓋章。
2、遞交材料:相關材料須于2013年12月13日前(以到件郵戳為準)寄達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逾期寄達不予審核。所有申請材料不予退還,申請人需以A4紙按順序裝訂:
(1)《華南理工大學2014年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
(2)中學教務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高中階段學習成績證明(加蓋中學公章);
(3)申請人獲得保送資格的證明及相關材料(加蓋中學公章);
(4)申請人其他材料(如獲獎證書復印件、推薦信等)。
3、確定初選名單:我校將對申請人郵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申請人可在2013年12月16日后于“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查詢(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審核結果。
4、費用:我校不收取任何有關保送生招收的費用
5、考核形式與安排
<1> 考核形式:專業面試
<2> 面試地點:廣州華南理工大學五山校區
<3> 面試時間:2013年12月22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6、根據保送生申請者的面試情況確定候選資格后,2014年1月5日在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網上公示并通知所在中學公布,公示無異后與考生簽署協議書,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并與有關省(區、市)考試組織機構備案辦理其他手續。協議一經簽訂,原則上不予更改。
三、錄取原則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來自外國語中學的保送生只能選擇我校語言類專業。若因申請人保送資格等原因無法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或錄取,責任由考生承擔。
四、聯系方式
有關華南理工大學保送生招生政策等相關問題,請咨詢招生工作辦公室,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08:00 - 12:00、15:00 - 17:00。
電話:020-87110737
傳真:020-87111502
網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Email:j2zb@scut.edu.cn
地址:廣州天河五山華南理工大學一號樓216室
郵編:510640
五、監督機制
1、申請者、推薦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保送生認定資格與該中學推薦資格,并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高校通報;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考生所在中學應將我校優錄資格條件及推薦人選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信訪電話:020-87110126
六、本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領導小組委托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簡章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問者應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