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測試內容:
(1)聲樂類:自選曲目表演(1-2首)、視唱及樂理知識;
(2)舞蹈類:自選舞蹈表演、基本功測試;
(3)器樂類:自選曲目演奏(1-2首)、視奏(管弦、鍵盤樂五線譜,民樂簡譜)及樂理知識;
(4)曲藝類:朗誦、即興表演、現場回答問題;
(5)美術類:根據考生特長項目,現場測試。
(五)我校藝術特長生考核專家組根據考核結果初定入圍考生名單,同時具有多種藝術特長的考生予以優先考慮。
(六)招生辦公室將我校藝術特長生考核專家組確認的入圍名單提交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按照校園文化建設需要、根據考生測試成績,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并將預錄取考生評定為優秀、合格兩個等級;其中優秀等級的考生數不超過我校計劃招生藝術特長生人數的15%。
(七)學校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及等級在中國藥科大學本專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如有弄虛作假者,經核查屬實,學校將取消考生藝術特長生預錄取資格。
(八)公示無異議后,招生辦公室將預錄取名單及等級上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備案,并寄發預錄取通知書。
(九)高考成績公布后,請取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及時登錄報名系統補報考生號、高考成績、專業志愿等信息。
五、錄取政策
(一)凡取得我校藝術特長生預錄取資格,本科一批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志愿)填報我校,填報的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屬省(區、市)公布的我校同科類招生專業范圍內,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根據規定,給予相應的優錄政策:
1.對于等級為合格,高考成績達到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且在我校本科一批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經生源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批準后,我校給予錄取;
2.對于等級為優秀,高考成績達到當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經生源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批準后,我校給予錄取。
(二)江蘇省藝術特長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另行公布。
(三)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加20分(江蘇考生加10分)安排專業。
(四)取得我校藝術特長生預錄取資格的考生,若其所屬省(區、市)統一組織藝術特長生測試,則考生須參加測試并達到相應要求。
(五)我校正加強各類樂團的建設,歡迎考生踴躍報考。
六、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政策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七、監督機制
學校紀監部門對藝術特長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方面、全過程監督。
電話:025-86185489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中國藥科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5-83271319、83271422
聯系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龍眠大道639號 郵編:211198
九、本招生簡章由中國藥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