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洋大學是廣東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屬重點建設大學,是一所以海洋和水產學科為特色,理、工、農、文、經、管、法、教、藝等學科協調發展,以應用學科為主體的多科性海洋大學,是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院校,是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完整學位授權體系的大學。學校坐落于祖國大陸最南端美麗的海濱城市——湛江市,現有主校區、霞山校區、海濱校區、寸金校區4個校區,校園總面積4911畝(不含獨立學院寸金校區)。其中主校區占地4200畝,位于世界地質公園——湖光巖風景區旁,依山面海,環境優美,是求學成才的理想之地。
學校2014年藝術類招生的專業有音樂學(聲樂、音樂教育、器樂)、舞蹈編導(民族民間舞、舞蹈編導、舞蹈教育、國際標準舞、藝術模特)、表演(節目主持、影視表演)、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美術學共8個專業。其中產品設計專業設在工程學院,其余專業設在中歌藝術學院,這兩個學院均為我校直屬學院,辦學性質為國有公辦,其中中歌藝術學院由廣東海洋大學與原中國歌舞團(國家歌舞團)于2003年合作創辦。
一、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決心為祖國現代化建設勤奮學習,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各類中等專業學校的應、往屆畢業生(職高和社會青年)。
2、所有藝術類專業在規定計劃投放時必須分藝術文理的省份只招收藝術文,規定計劃不分藝術文理的省份則文理兼招。
3、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要求,凡規定考生須取得所在省組織的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才能報考的,考生必須持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方可報名。考生在高考報名藝術類型與報我校專業所屬類型必須一致,不準跨類型考試。
4、現役軍人需經大軍區政治部批準,可以報考。
二、專業考試報考方法
1、廣東海洋大學藝術類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凡符合普通高考報考條件者,須到考生戶口所在省份我校設置的考點報名,不得跨省報名(在生源所在省承認跨省考試成績的前提下,北京考點接受有舞蹈編導(含藝術模特)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考生報名,校本部考點接受有音樂學、舞蹈編導、表演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考生報名),不接受函報。
2、考生報名時須交驗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發放的藝術類考生報考證和身份證,填寫我校考試報名表并貼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
3、考生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兼報兩個或兩個以上專業。
4、考生須交納報考費。
三、考試成績及專業合格證的發放
考生通過考試后,根據考生專業成績,由我校進行專業成績劃線,于2014年4月下旬給成績合格者郵寄專業合格證。屆時,考生可拔打0759-2396115電話查詢成績,或通過網上查詢。網址:http://zsjy.gdou.edu.cn/zhaosheng/。
四、文化課考試
考生收到專業合格證后須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高考報名手續按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規定辦理。
五、收費標準
學費10000元/年,學生公寓住宿費1500元/年(以當年物價部門最后核定為準)。
六、錄取及有關規定
1、招生錄取時,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各校考專業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術科成績÷術科總分)×70+(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30,其中,美術類專業術科總分為200分,非美術類專業術科總分為100分。廣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30%+術科統考成績×70%)擇優錄取。
2、符合條件并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優先錄取。
3、新生入學后全面考核,不適合專業學習者,身體檢查不合格者或其他違反招生紀律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生源所在地。
七、招生工作監督部門
部門:紀委辦、監察處
電話:0759-2383501、2383146(傳真)
電子郵箱:jwb@gdou.edu.cn
八、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方法
地址:廣東省湛江市湖光巖東(郵編:524088)
電話:0759-2396115、2383182(傳真)
網址:http://zsjy.gdou.edu.cn/zhaosheng/
電子郵箱:zsb@gd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