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函[2013]56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申請設立蘭州文理學院的函》(甘政函〔2012〕160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和《教育部關于同意在甘肅聯合大學基礎上籌建蘭州文理學院的通知》(教發函〔2012〕59號)以及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六屆二次會議的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在甘肅聯合大學基礎上建立蘭州文理學院,學校代碼為11562;同時撤銷甘肅聯合大學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蘭州文理學院系本科層次的普通高校,學校應逐步過渡到以實施本科教育為主。
二、學校由你省領導和管理,學校發展所需經費由你省統籌解決。
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10000人。
四、學校本科專業的增設問題,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同意首批設置5個本科專業,即:漢語言文學、音樂表演、環境設計、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化學。
五、為支持學校建設和發展,你省政府承諾“十二五”期間“每年為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投入2000萬元;生均撥款標準提高至1.2萬元/生/年;為學校校區建設貸款提供1000萬元的貼息補貼”以及蘭州市政府“將學校校園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蘭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投入建設資金支持”等有關措施,須落實到位。
六、我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情況進行評估。
望你省加強對該校的領導,加大資金投入,指導學校加強學科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和教學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教學科研水平和辦學質量,圍繞服務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重點培養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為甘肅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教育部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