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洋大學是廣東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屬重點建設大學,是一所以海洋和水產為特色、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海洋大學,是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院校,是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完整學位授權體系的大學。學校坐落于祖國大陸最南端美麗的海濱城市——湛江市,現有的湖光校區(校本部)、霞山校區、海濱校區分別位于國家AAAA級旅游景區湖光巖世界地質公園東側、霞山區解放東路40號、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海濱大道43號。校園總面積4892畝(其中湖光校區4083畝),依山面海,環境優美,是莘莘學子求學成才的理想之地。
學校2015年藝術類招生的專業有音樂學(聲樂、音樂教育、器樂)、舞蹈編導(民族民間舞、舞蹈編導、舞蹈教育、國際標準舞、藝術模特)、表演(節目主持、影視表演)、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美術學共8個專業。其中產品設計專業設在工程學院,其余專業設在中歌藝術學院,這兩個學院均為我校直屬學院,辦學性質為國有公辦,其中中歌藝術學院由廣東海洋大學與原中國歌舞團(國家歌舞團)于2003年合作創辦。我校設有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音樂和舞蹈2個領域具有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
一、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決心為祖國現代化建設勤奮學習,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各類中等專業學校的應、往屆畢業生(職高和社會青年)。
2、所有藝術類專業在規定計劃投放時必須分藝術文理的省份只招收藝術文,規定計劃不分藝術文理的省份則文理兼招。
3、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要求,凡規定考生須取得所在省組織的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才能報考的,考生必須持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證)方可報名。考生在高考報名藝術類型與報我校專業所屬類型必須一致,不準跨類型考試。
4、現役軍人需經大軍區政治部批準,可以報考。
二、專業考試報考方法
1、廣東海洋大學藝術類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凡符合普通高考報考條件者,須到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我校設置的考點報名,不得跨省報名(在高考所在省承認跨省考試成績的前提下,北京考點接受有舞蹈編導(含藝術模特)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考生報名,校本部考點接受有音樂學、舞蹈編導、表演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考生報名),不接受函報。
2、考生報名時須交驗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發放的藝術類考生報考證和身份證,填寫我校考試報名表并貼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
3、考生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兼報2個或2個以上專業。
4、考生須交納報考費。
三、專業考試評分辦法
1、音樂學、舞蹈編導和表演專業考試實行初試、復試的評分方法。初試由現場評委評分,并對考生的考試過程進行錄像。復試由學校組織專家組在校內通過觀看考生初試的錄像進行評分。
2、美術類專業由2組評委分別對考生的素描和色彩試卷進行評分。
四、專業成績查詢辦法
我校將于2015年4月下旬在招生網公布考生專業成績,屆時,考生也可拔打電話0759-2396115查詢。學校招生網址:http://zsjy.gdou.edu.cn/zhaosheng/。
五、文化課考試
考生須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高考報名手續按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規定辦理。
六、收費標準
學費10000元/年,學生公寓住宿費1500元/年(以當年物價部門最后核定為準)。
七、錄取及有關規定
1、招生錄取時,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達到高考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各校考專業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術科成績÷術科總分)×70+(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30,其中,美術類專業術科總分為200分,非美術類專業術科總分為100分。廣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30%+術科統考成績×70%)擇優錄取。湖北省音樂學專業(統考)按照該省投檔原則擇優錄取。
2、符合條件并第一志愿報考本我校的考生優先錄取。
3、新生入學后全面考核,不適合專業學習者,身體檢查不合格者或其他違反招生紀律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高考所在地。
八、招生工作的監督與受理申訴部門
部門:紀委辦、監察處
電話:0759-2383501、2383146(傳真)
電子郵箱:jwb@gdou.edu.cn
九、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廣東省湛江市湖光巖東(郵編:524088)
電話:0759-2396115、2383182(傳真)
網址:http://zsjy.gdou.edu.cn/zhaosheng/
電子郵箱:zsb@gd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