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我省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我院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優化應用型人才的選拔機制,我院將在2014年繼續開展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工作。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選拔優秀人才。
一、選拔對象
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批次及專業
總計劃數為50名,其中文科26名,理科24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如下表:
批次 | 科類 | 招生專業 | 計劃數 |
二批提前批 | 文科 | 英語 | 7 |
新聞學 | 7 | ||
法學 | 6 | ||
工商管理 | 6 | ||
二批提前批 | 理科 | 軟件工程 | 6 |
自動化 | 6 | ||
工業設計 | 6 | ||
工商管理 | 6 |
三、報名條件
具有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有4門及以上為A等或者A等與B等之和為8門及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不能低于P等;
2.綜合素質評價均不低于P等,且符合下列專項條件之一者:
(1)藝術特長類:在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音樂、舞蹈、戲劇類藝術測試并獲二級(含)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A級證書(西洋管樂器可放寬至B級證書)。
(2)體育特長類:在高中階段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跆拳道、田徑、健美操項目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或高中階段參加由地市級(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體育主管部門主辦的體育比賽并獲上述項目前三名(包括團體或個人)。
四、報名方式
1.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上報名時間:2月24日—3月10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登錄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招生信息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填寫并打印《浙江大學城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3.書面材料遞交: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大小、以《浙江大學城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為封面裝訂,不需另加封面。
書面材料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杭州市拱墅區湖州街51號,郵編:31001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網上報名后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并附申請人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
(2)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的證明;
(3)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4)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5)身份證復印件;
(6)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家庭情況,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電腦打印件),字數800字左右;
(7)能體現個性特長的其他證明材料。
五、選拔程序
1.書面評審: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高中階段獲得的榮譽與獎勵、書面個人陳述三方面確定書面評審成績,滿分為100分。經特長專家組認定為特長生的,另給予特長加分(滿分15分),計入書面評審成績,加分后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
2.書面評審結束后,根據書面評審成績擇優確定進入綜合測試環節的考生名單,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進入綜合測試環節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5倍。
3.綜合測試:綜合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學習潛質,以面試為主。經特長專家組認定的特長生,可申請參加素質特長附加測試。
4.綜合測試結束后,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考生可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