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為保證學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西南科技大學,英文譯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學校代碼:10619。學校是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本科學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兼收普通專科學生。學校設有國防科技學院等17個學院(部),在工學、理學、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管理學、教育學、藝術學等9大學科門類,設有78個本科專業、17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和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個博士后科研創新實踐基地,與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等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學校與歐洲、北美等多個國家(地區)高校合作派出和招收留學生。
第三條 學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國防科工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確定的國家重點建設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學校地址: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青龍大道中段59號,現有兩個教學校區:校本部、西山校區。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全面推進教育部“陽光工程”建設,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五條 學校的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接受各級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設立西南科技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和制定學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確定招生計劃,討論和決定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相關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第七條 西南科技大學招生就業中心是學校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設立西南科技大學招生就業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學校招生就業工作監察領導小組由學校紀委、監察處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紀委書記任招生就業工作監察領導小組組長。
第三章 招生計劃、入學考核與考試、學制、畢業證書
第九條 學校普通全日制本、專科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藝術、體育類專業考生須根據學校和生源所在省區的相關要求參加專業測試,合格者方可報考。
第十一條 學校本科專業中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學制為五年,其余為四年。專科學制為三年。
第十二條 學校本科實行學分制,本科專業的學生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專業為四到七年)內修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者頒發西南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專科專業學生完成規定課程,成績合格頒發西南科技大學專科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