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上海第二工業大學
二、就讀校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海路2360號
三、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高等學校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市公布的招生計劃及有關說明
六、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本科計劃1%,用于調節各省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英語專業限招英語,日語專業限招日語或英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語種為英語)。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無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十、錄取規則:
一、普通類專業
1.調檔比例按各省招辦規定執行。
2.進檔的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數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予以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分。同分情況下文科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排序錄取;理科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3.江蘇省考生報考普通本科專業,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C,報考藝術類本科專業和高職(專科)專業,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本省考試院規定。
4.有關省級招辦如有其他特殊規定,則按其執行。
二、藝術類(設計學類)專業
(一)上海考生
1.考生須參加2014年上海市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并達到該類本科專業規定的報考要求。對進檔的考生,按文化投檔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的合成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合成分相同時,按文化投檔成績的高低排序;文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英語成績高低排序。
合成分=[ | 文化投檔成績(含加分) | ×50% + | 專業統考總成績 | ×50%]×100 |
文化成績滿分 | 專業成績滿分 |
2.錄取不分文、理科,統一排序。
3.凡是專業統考成績達到上海市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前180名者,且文化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不再進行成績排序,直接錄取。
(二)外省市考生
1.考生須參加我校招生所在省級招辦組織的專業統考,并達到省級招辦規定的報考要求。對進檔考生,按文化投檔成績+專業統考成績的合成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合成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
2. 如省級招辦對合成分有統一折算辦法,則按其折算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1.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2.普通高職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3.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4.中澳合作辦學高職專業:每生每學年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標準:4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6人間:每生每學年 105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上海第二工業大學
證書種類: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本(專)科畢業證書。
十三、聯系電話:021-50217411,50214975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021-50217812
十五、網址:www.sspu.edu.cn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建有其它各類幫困助學體系。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七、其他須知:其它情況詳見學校網站及招生宣傳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