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依法有序開展,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學校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學校開展錄取工作和招生咨詢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基本情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外國語大學
二、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培養層次:本科、碩士、博士
四、學校代碼:10068
五、辦學地點:馬場道校區: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117號;
濱海校區:天津市大港區學府路60號。
六、學校概況:天津外國語大學是一所以外國語言文學學科為優勢學科,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工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特色鮮明的高等學校,是全國最早獨立設置的八所外語院校之一。前身之一是1921年成立的工商大學、主體前身建于1964年,1974年重組為天津外國語學院,后更名為天津外國語大學。1981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首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12年獲批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學校現有2個校區,總占地面積千余畝。學校現有36個本科專業,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22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點,14個專業學位授權點;有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天津市品牌專業9個,天津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4個。學校十分重視并積極開展對外學術文化交流,先后與世界30余個國家的80余所大學和多個教育組織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在海外建有6所孔子學院。目前,在校研究生、本科生萬余人。
第四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核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外國語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外國語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并成立2014年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本科生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協調處理日常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根據社會需求及學校學科專業布局,制定學校2014年招生計劃,經教育部核準,在規定時間內,下達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同時學校還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學校根據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預留1%的招生計劃,用于解決平行志愿投檔省份,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的錄取問題。此預留計劃數將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學校求索榮譽學院、西班牙語(定單培養)專業的生源是在已被學校錄取的新生中選拔,具體的篩選條件將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符合報名條件的新生將在收到錄取通知書的同時收到上述專業的報名表。
第九條 2014年本科學費為: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5400元/生/年,動畫專業: 10000元/生/年,其他專業:4400元/生/年。上述學費不包含參加國際項目的培訓費用等。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住宿費為800-12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