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為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院校依法招生,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美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碩士、本科
四、學校代碼:10073
五、辦學校址:
1、南校區:中國畫、油畫、版畫、雕塑、壁畫、書法學、美術史論專業及專業方向。
地址:天津市河北區天緯路4號
2、北校區:視覺傳達設計、工藝美術(首飾設計與漆藝)、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染織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設計學、攝影、數字媒體藝術、綜合繪畫、動畫(移動媒體藝術)、動畫、中英合作辦學(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及專業方向。
地址:天津市河北區志成道7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美術學院由中國近代教育家傅增湘于1906年創辦。學院幾易其名,于1980年2月由天津市政府批準更名為天津美術學院,是一所辦學歷史悠久,頗具特色,多學科多層次的高等美術院校。學院校園占地面積188畝,校舍建筑面積為16.6萬多平方米。分為南、北兩個校區。天津美院下設造型藝術學院、設計藝術學院、新媒體藝術學院和職業·成人教育學院四個二級學院,以及中國畫系、美術史論系兩個直屬系。共設有繪畫、雕塑(五年)、美術學、攝影、書法學、中國畫、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十四個專業。
面向21世紀,學院本著培養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完整知識結構和相對寬泛的專業技能,較高的文化素養和創造潛能,具備未來自我選擇和自我發展的能力,德才兼備的高素質藝術人才的人才培養定位,不斷強化以學科發展為中心的學院全面建設,把天津美術學院辦成國際知名、國內位于前列的高水平美術學院。
我院與國內外高等藝術院校、藝術團體和藝術研究機構的學術交流廣泛。經常開展全國性藝術、藝術教育學術活動,常年同法國、比利時、德國、俄羅斯、日本、韓國等國家的藝術院校和國內美術院校合作舉行各類講座和藝術品展示。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院設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此后簡稱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我院設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此后簡稱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 我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全國的招生計劃,不做分省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各學科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學院還將通過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院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根據各專業志愿人數和高考成績(文化成績及專業成績)確定各專業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