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七條我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按照各省市招辦提供的報考我院的考生名單,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文化成績及專業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八條我院是教育部批準的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的院校之一,錄取時不承認任何政策加分,報考我院的全國考生均按我院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線(不分文理科)進行錄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劃定控制線和進行錄取工作,以下對文化課分數的要求均以原始分為標準,如考生成績為非原始分則折合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滿分為750分)。我院依據以下錄取原則錄取:
1、按照教育部規定,考生必須獲得所在省、市、自治區美術統考合格證才可報考我院(具體操作辦法以各省、市、自治區當年招生文件為準)。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專業考試合格證后才可填報我院(以下本原則所述專業成績均為我院專業成績)。考生必須在所在省、市、自治區填報有我院志愿,且我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考生。凡報考我院考生須登陸我院指定網址填報專業方向志愿。我院共設六個專業方向志愿,獲得我院繪畫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根據我院簡章中公布的繪畫類所包含的專業方向選報不超過四個專業方向;獲得我院設計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根據我院簡章中公布的設計類所包含的專業方向選報不超過四個專業方向;獲得我院史論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根據我院簡章中公布的史論類所包含的專業方向選報不超過兩個專業方向。我院2014年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方式(以下所述各項均采用此方式)。
3、報考我院考生(不含報考史論類考生和中英合作辦學),文化總分和英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分數線后,依據考生所填我院專業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錄取規則,各專業方向按綜合分排名,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辦法具體為:
考生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滿分×60+考生文化總分÷文化滿分×40(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成績總分高的考生,專業成績總分相同錄取文化總分高的考生,文化總分相同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各專業方向計劃額滿為止。如某專業方向錄取名額未滿則從志愿填報服從調劑的未錄取考生中調劑錄取。
4、報考我院史論類專業的考生,獲得我院專業合格證后,英語、語文單科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后,依據考生所填我院專業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錄取規則,按各專業方向文化課總分進行排隊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語文成績相同錄取英語成績高的考生),各專業方向計劃額滿為止。
5、報考我院考生(不含報考史論類考生和中英合作辦學),文化總分和英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分數線后,專業成績總分排名按從高到低順序在本大類計劃數20%內(含20%,人數小數點位四舍五入)的,則優先錄取(各專業方向優先錄取分配名額=本大類達到條件的考生數÷本大類專業方向數。依據考生所填我院專業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錄取規則,按專業成績總分從高到低依次安排專業方向(專業成績總分相同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排隊,文化總分相同按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隊))。對此類考生的專業方向安排同樣采用平行志愿錄取方式。若此類考生志愿所報專業方向分配名額已滿,但此類考生填報有服從志愿則調劑錄取。如某考生按錄取原則第3條規則參加專業方向安排更有利于該考生專業方向的安排,則依據第3條安排該考生專業方向。
6、報考數字媒體藝術(中英合作辦學)專業考生文化總成績達到我院規定分數線后,按英語單科成績排隊依次錄取,額滿為止(如英語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文化總分高的考生,文化總分相同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
7、錄取順序:錄取時先對非中英合作辦學專業排隊錄取,再對中英合作辦學項目(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排隊錄取。
8、取得2014年專業合格證的考生(不含報考史論類專業和中英合作辦學),如第一志愿報考我院,文化總分達到475分,英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分數線,則優先錄取(各專業方向優先錄取分配名額=本大類達到條件的考生數÷本大類專業方向數。依據考生所填我院專業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錄取規則,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依次安排專業方向(文化總分相同按專業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隊,專業成績總分相同按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隊))。對此類考生的專業方向安排同樣采用平行志愿錄取方式。若此類考生志愿所報專業方向分配名額已滿,但此類考生填報有服從志愿則調劑錄取。如某考生按錄取原則第3條規則參加專業方向安排更有利于該考生專業方向的安排,則依據第3條安排該考生專業方向。
9、由于我院在專業考試時按大類進行考試,專業合格后才進行考生專業志愿的填報,所以要求考生不僅在所在省市高考志愿中填報我院,而且必須按照我院時間要求登陸我院網站填報專業志愿。我院在錄取時均以考生在我院網站上填報的專業志愿為唯一依據進行錄取,如考生未在我院網站上填報專業志愿,影響錄取后果自負。
10、專業排名(繪畫類、設計類、書法)在本大類招生計劃10%以內(含10%)的考生(不含史論類專業和專業免試生),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績未被錄取,2015年可免試專業(錄取結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錄取,請將專業合格證復印件、本人申請、1寸照片一張于2014年10月寄至我院,我院將發放專業免試通知單)。
11、各省如有特殊規定以各省招生辦公室文件為準。
第九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我院各招生專業均為雙語(漢語和英語)教學專業課程,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學生通過學校規定的英語考試方可獲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按照天津市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藝術類專業收費每生每年10000--15000元。住宿費標準: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每生每年800--1200元。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本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新標準為準。
第十二條學院專業設置和專業考試內容、報考方式詳見我院2014年招生簡章。
第十三條我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四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天津美術學院學生管理條例》、《天津美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天津美術學院全日制本科學分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六條我院實行學分制,本科學習期限三至六年。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選擇輔修專業。
第十七條學院設有覆蓋面達33%的多種形式獎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生活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不論何時,立即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或原地區。
第二十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美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美術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4年度我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經我院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我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院通過網絡、電話等各種渠道發布的信息及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天津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北區天緯路4號 郵編:300141
收信人:天津美術學院招生辦
招生情況網上查詢:www.tjarts.edu.cn
專業分數網上查詢:www.tjarts.edu.cn
咨 詢 電話:022-26241719
Email:Zhb@tjart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