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有關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高校全稱和校址
高等學校全稱: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主校區地址:杭州富陽高科路198號(高橋校區)
第三條辦學層次和類型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高職)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招生范圍:獲得教育部等國家部委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數控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本省籍應屆中職畢業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招生錄取中的重大問題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第六條招生就業處是學校具體負責招生和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方面負責招生錄取的日常事務。
第七條學校成立以監察審計室負責人為組長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學校概況
第八條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是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主辦、國家教育部正式備案的一所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九條學校主校區位于杭州高橋高教綜合體內,校園占地面積710余畝,校舍建筑面積33萬平方米。整個校園依山傍水,山清水秀,建有教學樓、實訓樓、創新創業產業園(留學生、大學生創業園)、圖書館、陶行知研究館(校史館)、文體中心(千人劇場、體育館)、餐飲中心、學生公寓等主要建筑,設施現代,宜學宜居,是省內目前最漂亮的山水校園、生態校園、人文校園之一。
第四章 免試保送流程及錄取有關事項
第十條技能優秀的中職畢業生免試保送按照以下進程開展工作:
1.申請與公示。獲得教育部等國家部委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數控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本省籍應屆中職畢業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學申請并經中學審核公示。具體要求: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要在中學校園顯要位置張榜公示名單、所在班級、獲獎項目、擬申報專業【每個考生可申請比賽項目所屬模塊內的三個專業(若該模塊內僅有一個專業,則僅可填一個專業),按照志愿先后順序填寫】等關鍵信息。
我校2014年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保送擬分兩個批次進行,首批須于5月20日前、第二批須于8月2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向我校招生就業處寄送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清單如下:
(1)經中學及當地招生辦(考試院、考試中心)審核并蓋章的一式兩份《浙江省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情況登記表》;
(2)獲獎證書復印件(加蓋中學公章);
(3)身份證復印件;
(4)學生在校表現證明(加蓋中學公章)。
備注:申請材料不予退還,請留好備份。
2.考核及錄取工作。我校招生就業處對合格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在網上公示。我校不安排電話和書面通知,屆時請各位考生關注我校的招生網。
3.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可申請的專業見附件二,也可咨詢我校招生就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