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2014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濟南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濟南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濟南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濟南大學 學校代碼:10427
第五條 學校位置:
主 校 區:山東省濟南市南辛莊西路336號 郵編 250022
舜耕校區:濟南市舜耕路13號 郵編 250002
明水校區:濟南市經十東路6866號 郵編 250202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條 創辦時間及基本情況:
濟南大學是山東省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綜合性大學,是山東省重點建設大學和首批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和碩士研究生免試入學推薦權。
學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66年來,學校銘記“弘毅、博學、求真、至善”的校訓,傳承“勤奮、嚴謹、團結、創新”的校風,發揚“艱苦奮斗、凝聚向上、與時俱進、追求卓越”的精神,為國家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18萬余名校友遍布海內外。
第八條 專業設置及辦學特點:
濟南大學現設26個學院、2個教學中心。擁有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6個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2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44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6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類別,88個本科專業。學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10個門類。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學生36101人。
學校現有專任教師2066人,其中教授298人,副教授666人,具有博士學位的711人,中國工程院院士2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7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4人,國家教學名師1人,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泰山學者攀登計劃人選2人,泰山學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專家16人,國家和省部級有突出貢獻專家22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69人,省級教學名師10人,省級優秀教學團隊6個。
學校堅持開放式辦學理念,積極擴大與國外教育機構的合作與交流,通過學者互訪、學術交流、合作辦學等多種方式與美、英、德、法、加、澳、俄、日、韓、新等國家的5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系,在剛果(布)建有孔子學院1所。
濟南大學辦學時間長、師資力量雄厚,辦學條件完善。為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我校現實行雙學士學位培養模式,選擇社會需求量大的本科專業,鼓勵學有余力的學生在完成本專業學習任務的前提下,向多學科發展。自2009年始,我校部分本科專業按照學科大類招生,分類招生計劃詳情見我校招生簡章。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濟南大學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 濟南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濟南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濟南大學紀檢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報考要求
第十二條 部分專業按大類報考:考生填報學校按大類招生的專業志愿時,應將大類包含的所有專業作為一個專業,只填寫大類名稱及其代碼,錄取專業也按大類名稱確定。按大類專業錄取的新生,第一學年統一學習所在大類的基礎課程,第二學期學校根據學生個人志愿、專業計劃和學業成績在大類內確定具體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