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青島理工大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青島理工大學普通本、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條青島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貫徹教育部、山東省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德、智、體、美,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青島理工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基本情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青島理工大學學校代碼:10429
第六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條學歷證書:達到青島理工大學學籍管理規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頒發青島理工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專科生頒發青島理工大學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標準的本科學生,授予青島理工大學學士學位。
第八條辦學地點:
1、市北校區:青島市市北區撫順路11號,郵編:266033
2、黃島校區: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嘉陵江路777號,郵編:266520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路2號,郵編:266520
3、臨沂校區:臨沂市費縣經濟開發區東外環,郵編:273400
第九條招生范圍: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
第十條學校概況
青島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結合,土木建筑、機械制造、環境能源學科特色鮮明,理、工、經、管、文、法、藝多學科協調發展,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
學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創建的“山東省青島建筑工程學校”。1953年6月由山東省劃歸中央人民政府重工業部領導。1960年6月升格為“山東冶金學院”,開始招收本科生。此后,學校隸屬關系幾經更迭,辦學層次幾起幾落。1978年更名為“山東冶金工業學院”,恢復本科招生,隸屬冶金工業部。1985年9月更名為“青島建筑工程學院”。1993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998年11月劃轉山東省領導,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管理體制。2004年5月更名為“青島理工大學”。2005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建校以來,學校構筑起本專科、碩士、博士人才培養體系,為社會培養了10萬多名科學工程技術和管理方面的高級人才。
學校現轄市北、黃島、臨沂三個校區,市北校區地處青島市區,黃島校區位于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臨沂校區位于沂蒙革命老區費縣。占地面積約186.8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100.33余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約199.35萬冊,電子圖書資源量約6572GB。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76多億元。
學校現有教職工2251人,其中專任教師1422人。師資隊伍中具有博士學位的254人,具有碩士學位的904人;正教授160人,副教授450人;博士生導師23人,碩士生導師366人。特聘中國工程院院士6人、外籍俄羅斯聯邦科學院院士1人,“泰山學者”特聘教授7人。有全國高校教學名師1人,全國模范教師1人,全國優秀教師7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3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獲得者3人,山東省高等學校首席專家6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7人,山東省教學名師11人,山東省自然科學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1人,青島市創新領軍人才2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28人。
學校設有19個教學院部。擁有59個本科專業,1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59個二級學科碩士點、9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領域、1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個二級學科博士點,2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擁有冶金爐渣高效資源化利用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業流體節能與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海洋環境混凝土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25個國家、省部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設有快速制造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島示范中心、海爾-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發基地、山東省高校藍色經濟區工程建設與安全協同創新中心、山東省城市文化與城市競爭力研究基地、山東省高校大學生創業教育研究基地等。目前在校普通本專科生28910人,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1294人。
學校貫徹黨的辦學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規律;倡導學術民主與學術創新、社會公允和以人為本,秉承“百折不撓、剛毅厚重、勇承重載”理工大學精神傳統;高質量地培養高素質人才,服務于社會和經濟建設發展。努力把學校建成一所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相結合,需求與特色相結合,特色與精品相結合的高質量教學研究型特色名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青島理工大學設立招生與就業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青島理工大學招生與就業委員會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與就業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青島理工大學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