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遵義醫學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遵義醫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0661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校本部: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大連路201號
郵政編碼:563099
珠海校區: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金海岸
郵政編碼:519041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院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條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條 學校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遵義醫學院黨委、行政的領導下監督進行。學校成立由學校校長石京山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25個省(市、區)計劃招生,分專業計劃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提前、定向、二本、預科等批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