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招生工作科學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濰坊醫學院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濰坊醫學院 學校代碼:10438
第四條 學校校址:山東省濰坊市寶通西街7166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拓展研究生教育。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濰坊醫學院
第八條 頒發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第九條 國家醫師資格考試認可專業: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影像學、麻醉學、預防醫學。各專業報考執業醫師類別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組織領導
第十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招生工作。教務處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的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協助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維護招生紀律,保證招生工作的健康順利進行,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嚴肅處理。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 當計劃所在地區所有學校志愿均未完成招生計劃時,經省級計劃主管部門批準后,將對未完成的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充足地區。
第十四條 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經省級計劃主管部門批準后,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