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長安大學 國標代碼:10710
主管部門:教育部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
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一本重點)
辦學類型:長安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由教育部與交通運輸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長安大學坐落于十三朝古都、世界歷史文化名城西安(古稱長安)。2000年4月18日,始建于20世紀50年代初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學與原西安工程學院、原西北建筑工程學院三所部屬高校合并組建并更名為長安大學。建校60多年來,學校逐步發展成為以工為主、理工結合,文經管法等多學科協調發展,以培養公路交通、汽車與筑路機械、國土資源與環境、城鄉建設等專業人才為辦學特色,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高水平大學。學校優勢突出、特色鮮明,公路交通享譽亞洲,為公認公路交通領域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綜合實力最強的高校。已為國家培養各類畢業生20余萬人。
長安大學是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高校、國家首批“卓越工程師”培養高校,“111計劃”成員高校,國家級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大學、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后備警官(國防生)選拔培訓基地,具有自主選拔、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港澳臺招生資格。
外語語種要求:英語、日語、基地班、實驗班、國際班、卓越工程師專業和藝術類、定向生、國防生、少數民族預科類別招生專業本科教學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授課。其他專業無。
男女生比例要求:
國防生所有專業不招女生。巖土與隧道工程建議女生慎報。其他專業無。
身體要求:
1.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2.國防生執行軍隊院校體檢標準。
錄取規則:
1.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進行網上遠程錄取。
2.加試要求:
(1)報考建筑學、城市規劃兩專業的考生應具備相應的美術基礎。
(2)英語和日語專業的口試、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術科考試按各省級招辦規定執行。
3.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級差要求:無。
4.加分考生錄取原則:進檔和分專業以各省招辦投檔成績為準,考生享受加分計入投檔成績的,以投檔成績為準。
5.專業志愿投檔級差:一二專業志愿間級差為3分。以后不設級差。(即專業級差為3-0-0-0-0)。
6.專業分配辦法:參照考生志愿,以高考成績結合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到低分配專業。
非一志愿考生進檔后在未滿額專業中按成績進行分配。
7.藝術類考生調檔要求:
(1)省考專業課成績與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生源地藝術類本科控制線。
(2)廣播電視編導與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高考文化課應達到二本線90%,按照省考專業課成績擇優錄取;藝術設計專業按照各省考專業課擇優錄取。
8.自主選拔、保送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等特類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及我校發布的招生簡章執行。部分省對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安排專項測試的,考生須參加測試并取得合格。
9.2014年江蘇省考生進檔后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投檔分相同的,參考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