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依法規范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西南交通大學(以下簡稱:學校);英譯名: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注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環路北一段111號。現有三個校區:九里校區(成都市)、犀浦校區(成都市)、峨眉校區(峨眉山市)。
第三條 辦學類型:公辦;學校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特色“985”建設平臺高校、首批“211工程”建設大學和全國本科教學優秀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和研究生;符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由西南交通大學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西南交通大學學位委員會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第四條 學校招生類別為:普通類、保送生、藝術特長生、藝術學門類、高水平運動員、定向、貧困地區定向、國防生、中外合作辦學、西藏內地班、新疆內地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試行自主選拔、農村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實行全日制教學。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西南交通大學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來源計劃經教育部審定后,通過各省(區、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七條 原則上在同批次同類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接受省級招辦投檔,首次進檔考生均視為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首次進檔考生,非首次進檔的考生只能錄取到未滿額的專業。
第八條 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及加分政策處理辦法: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依據。按分數優先方式排隊安排進檔考生專業(即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考生在投檔成績相同時,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對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九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除本章程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中注明的要求以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文件規定。對國防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體格檢查標準》。交通運輸、交通工程、安全工程(交通運輸安全與信息技術)、交通運輸(鐵道運輸)、交通運輸(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通信工程(鐵道信號)、通信工程(城市軌道交通控制工程)專業不招色弱、色盲考生。新生注冊時須接受入校體檢。對在高考體檢過程中造假考生,一經查實,按非誠信考生處理,予以退檔。
第十條 茅以升學院各專業只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
外語類專業要求考生沒有口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形象氣質有優勢的考生,建議殘疾和身高欠佳考生慎重考慮。報考英語、翻譯、英語(翻譯)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需達到該科目滿分的70%及以上。
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和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須具備徒手畫能力。新生進校后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徒手畫加試。不合格者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和學校其它專業錄取分數線及人數情況轉入其它專業學習。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生物工程類和經濟學類兩個專業只招收有此兩個專業志愿的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需達到該科目滿分的70%及以上。
學校以英語為外語安排教學,建議少數語種考生在報考時慎重考慮。
第十一條 藝術學門類業錄取原則詳見“西南交通大學2014年美術類招生簡章”和“西南交通大學2014年音樂類招生簡章”。
第十二條 藝術特長生錄取原則按教育部教學司[2008]27號文件精神和“西南交通大學2014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執行。
第十三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原則按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4]2號)和“西南交通大學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