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哈爾濱工業大學,簡稱為哈工大;英文譯名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縮寫為HIT。
第三條 學校是由國家設立的非營利性教育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是首批進入“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國家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9所大學之一。
第四條 學校法定地址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92號。學校在哈爾濱設有西大直街校區、黃河路校區、學府校區和江北校區,同時在山東省威海市和廣東省深圳市分別設有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校區和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
第五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六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就業處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宣傳工作組。各工作組負責學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就業處進行招生錄取。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十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根據本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本校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最終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報教育部和工信部審批。
第十一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的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二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
第十三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招生分為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哈爾濱市)和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校區(威海市)兩個校區,在兩個校區都安排招生計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別有獨立的招生院校代碼、分別錄取,考生填報志愿時應分別填報。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和威海校區的畢業生均頒發相同的哈爾濱工業大學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十四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為體現高等教育以人為本的理念,在2014年的招生工作中,為考生安排專業時,將充分考慮考生的專業志向,在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試點,分別制定安排專業細則。各試點省份的具體政策將在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辦網站公布(網址:http://zsb.hit.edu.cn)。
第十五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開展拔尖創新人才的培養試點工作,通過英才學院、基礎與交叉科學研究院化學類本碩博連讀班選拔優秀新生,采取本碩博連讀方式,對學生實行按類培養、加強基礎、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
第十六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的調檔比例為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對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不退檔。對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可適當增加調檔比例。
第十七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哈爾濱市)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必測科目等級為4C,技術科目合格。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校區(威海市)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必測科目等級為4C,技術科目合格。自主選拔錄取考生選測科目等級為AB。環境設計專業考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選測科目等級按照江蘇省招生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在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加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九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按投檔分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并按投檔分為考生安排專業,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之間無級差。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專業志愿順序為考生安排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的環境設計專業招收美術類考生,我校不組織校考,考生參加所在省份美術類省統考,考生美術統考合格,且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省份美術類所在批次錄取控制線,我校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江蘇省我校執行該省規定的按美術綜合分錄取政策),且外語成績不低于80分(江蘇省為64分),數學成績不低于65分(江蘇省理科為87分,文科為70分)。
第二十一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要求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和風景園林3個專業的考生應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入學后將加試素描,不合格考生按高考成績調至其它相關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