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基本情況
南京財經大學是一所以經濟管理類學科為主,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工學、文學、理學、藝術學等多學科支撐配套、協調發展的江蘇省屬重點建設大學。
學校全稱:南京財經大學
學校代碼:10327(國標), 1116(江蘇省), 1616(江蘇省,中外合作辦學)
學校性質: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博士
學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苑路3號
二、組織機構
1.南京財經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2.南京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3.南京財經大學紀委和監察處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中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三、招生計劃
按照國家政策要求,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保持數量穩定的原則,根據學校辦學條件、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分別向社會公布。考生可訪問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
四、錄取規則
南京財經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1.英語專業只招英語科目的考生,法語專業只招法語、英語科目考生。非英語、法語專業的外語課只開設英語。
2.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等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旅游管理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其他專業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學校志愿按“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即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學校一志愿不滿時,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設置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區),按當地考試院相關政策執行。
江蘇省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計算錄取分,考生報考我校普通類本一批次兩門選修科目測試需達到AB級、本一批次中外合作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及本二批次各專業需達到BB級。必修科目測試等級需達到4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
4.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專業志愿按“分數級差”的方式錄取,第一至第二專業志愿級差分為2分,第二至第六專業志愿之間的級差分均為1,末專業志愿與服從專業調劑志愿之間的級差分為1。當投檔分相同時,按數學、語文兩門科目的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則分別按數學、語文、外語的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逐一進行專業排序,直到分出差異為止。
5.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要求英語成績外省(市、自治區)原則上≥110分、江蘇省原則上≥90分,英語、法語專業考生須參加省統一口試且成績在良好以上。經濟學基地班、數學與應用數學、金融數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專業要求數學成績較好。新聞學專業要求語文成績較好。
6.我校各專業選考科目組要求及錄取信息以當地省(市、自治區)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的信息為準。
7.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及辦法:在政治思想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當地省(直轄市)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其中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根據志愿順序江蘇省、山東省、浙江省考生按專業統考成績加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他省(直轄市)考生按專業校考成績加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進檔考生按總分優先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在預錄取并列同分而專業招生計劃受限的情況下,先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英語、語文的文化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逐一進行排序,直到分出差異為止。
8.高水平運動員錄取規則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詳見我校公布的“南京財經大學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