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政策的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關于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規范我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基本情況
第三條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屬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其前身為南宋時期張栻創辦的長沙城南書院,1903年始立為湖南師范館。1912年和1914年相繼改為湖南公立第一師范學校和湖南省立第一師范學校,解放后更名為湖南省第一師范學校。2000年升格為普通高等專科學校。2008年升格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并更為現名。
第四條 達到本科培養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湖南第一師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文憑;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五條 學院英文名稱為Hunan First Normal University,國標代碼為12034,省內代碼為4348。學院設有兩個校區,即城南書院校區(長沙市天心區書院路356號,郵編410002)和東方紅校區(長沙市岳麓區楓林三路1015號,郵編410205)。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院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院招生政策,并領導招生工作的實施。
第七條 學院設立招生就業處,負責制定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八條 學院成立由紀委監察處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專業及要求
第九條 我院每年具體的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請查閱我院當年公布的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一覽表。
第十條 報考英語類各專業的考生,要求口語合格,英語單科成績按150分滿分計算須達到110分以上。
第十一條 旅游管理專業男女生身高要求分別達到168cm和158cm以上。
第十二條 報考我院音、體、美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以各省聯考成績為準。
第十三條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報考心理學、美術學、藝術設計、學前教育、體育教育等專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宜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等。各專業對考生體檢專業限報要求按《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