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全稱:揚州大學
院校性質: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校
校址:江蘇省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
郵編:225009
特殊要求與限制情況
(1)外語語種要求:日語、法語、朝鮮語、阿拉伯語專業的報考語種除英語外可以分別為日語、法語,英語、翻譯專業報考語種僅為英語。
非外語專業的考生入學后外語教學均開設英語課程。
報考外語類專業須口試成績良好(或B級)及以上。
(2)報考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考試院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且專業考試成績合格。
(3)所有專業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新生入學時,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專業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根據《江蘇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見》的有關規定,我校針對不同批次、不同專業類別對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提出不同的最低要求。
選測科目等級:本科一批文理科、本科二批文理科均為2B。
必測科目等級:普通類專業統一確定為4C1合格;體育、藝術類專業為4C。
綜合素質評價:按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錄取規則
(一)調檔
(1)我校在綜合素質評價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學業水平測試符合我校等級要求、統考科目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05%的比例按高考總分由高到低順序提出調檔。
(2)符合江蘇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加分條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績投檔及參與專業的選擇。
(二)普通專業錄取辦法
基本原則:遵循專業志愿,依據選測科目,實行先分數后等級,擇優錄取。
(1)先分數后等級:對進檔考生按總分排序,當總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選測科目考試等級排序,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所錄取專業。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錄取高分考生;對總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綜合考慮單科相關分等因素,進行專業調配。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按照專業二志愿→三志愿……→服從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專業。
(4)專業之間按分數級差錄取,其專業級差為0-3分。
(三)特殊專業錄取辦法
1、報考我校英語、翻譯、日語、朝鮮語、法語、阿拉伯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應為95分以上;報考國際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應為85分以上。
2、藝術類專業。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必修科目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美術類專業: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省控線的出檔考生,按考生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其中文化分或專業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優先錄取。音樂學專業: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省控線的出檔考生,按其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3、體育類專業。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必修科目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省控線的出檔考生,按考生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專業分排列招生計劃數前8%的出檔考生優先錄取。女生錄取數占體育類專業招生計劃總數的25%左右。
(四)高水平運動員錄取辦法
經教育部批準,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組隊項目為田徑、乒乓球、武術。凡通過體育專項測試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其體育專項測試等級和文化考試成績,按江蘇省教育廳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詳見《揚州大學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五)自主選拔錄取辦法
經我校考核,已被我校確認為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并填寫《江蘇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志愿確認表》,服從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和我校在相應批次的錄取要求,按江蘇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六)我校擬錄取名冊報省考試院審核批準后,即作為正式錄取依據。我校根據錄取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我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并同時通過“揚州大學本科招生網”向社會公布。
學歷、學位證書
揚州大學對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學費標準
我校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核定的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省教育考試院印發的《招生考試報》招生計劃專刊。
獎、助、貸學金
(一)獎學金:設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朱敬文獎學金等10余項,年發放金額約1200余萬元;
(二)助學金:設國家助學金、伯藜助學金等各類社會資助10余項,年發放金額1700余萬元;
(三)勤工助學基金:年發放金額210余萬元。
(四)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指金融機構在政府主導的政策框架內,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家庭困難的學生發放的用于學費和住宿費的商業性貸款。江蘇省國家助學貸款有下列兩種形式:
1、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是指高等學校與商業銀行合作,由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本人名義憑身份證、學生證等資料,向所在學校助學貸款管理機構申請,經學校初審和經辦銀行復審并辦理相關貸款手續后而獲得的助學貸款。貸款的申請、發放時間、貸款期限等,由學校助學管理機構在學生開學報到后統一布置。
2、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貸款):是由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出資,學生就讀學校確定貸款申請資格,各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申請手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經辦機構代理放款的信用助學貸款。錄取的新生,并獲得生源地貸款資格的學生,持生源地貸款所需的材料,到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申請貸款手續。
附則
1、招生咨詢方式:
電話: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71622
網址:http://www.yzu.edu.cn
2、本章程由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果國家和江蘇省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