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各招生省份相關招生文件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我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第二章 學校概況及介紹
第四條: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學校代碼:13752(國標代碼) 1370(江蘇代碼),其它有招生計劃省份的招生代碼以當地省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代碼為準。
3、學校性質:公辦 江蘇省示范性高職院建設單位
4、辦學層次:專科
5、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6、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五條:學校介紹
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是鹽城地區第一所省屬公辦高職學院,也是唯一的示范性高職學院建設單位。學校建筑面積20多萬平方米,儀器設備總值近1億元,資產總值6億多元,教職工400余人,在校生8000人,開設專業46個。建有國家及省財政資助的實訓基地5個、省級技術研發中心2個;建成國家紡織服裝技能鑒定站和省級技能鑒定所1個;設有各類專業實驗實訓室156個;創建國家和省級特色專業、精品課程、精品教材、優秀教學團隊20余項。
辦學50年來,學校始終遵循“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始終堅持“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辦學之路,始終弘揚“艱苦創業、自強不息”的校園精神,立足鹽城,面向蘇北,服務沿海,輻射長三角,先后為紡織服裝、機械制造、電子信息、汽車技術、材料能源、印染化工、裝飾設計、工商管理等行業培養了4萬多名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
學校堅持以創新為抓手,引領區域高職教育。創新發展思路,大力實施教育教學改革,充分發揮表率作用和示范效應;創新辦學體制,率先成立學校理事會,構建了政行校企四方合作辦學體制機制;創新育人模式,探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育人模式;創新高職文化,堅持將學校文化與企業文化、行業文化、地域文化有機融合;創新服務載體,全力構建科技研發、員工培訓、創業訓練、資源共享四大服務平臺。近兩年,校企合作完成省級以上科研課題28項、市廳級課題75項,申請專利101項,獲得授權44項,開展社會培訓與技能鑒定達2萬人次。學校是江蘇省首批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基地,“工科類高職院校‘四雙’育人模式的研究與實踐”和“校企合作、工學結合三級平臺人才培養的研究與實踐”榮獲江蘇省高等學校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據麥可思公司2011年發布的調查報告顯示,學校在全省公辦高職院校中,畢業生創新能力排名第2位,就業競爭力排名第6位。學校先后獲得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江蘇省平安校園、江蘇省園林式單位、江蘇省高等學校和諧校園、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等省級以上榮譽30多項。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將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示范建設為重點,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努力建成特色鮮明的示范性綜合型高職學院,在不斷超越中續寫新的輝煌。
第三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六條: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副院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招生辦公室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任組員。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具體職責包括:
1、按照主管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省內和省外的分專業招生計劃。
2、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錄取規則。
3、公平、公正的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4、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八條:學校成立以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并接受社會監督。學校招生監督舉報電話為0515-88583910。
第九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是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錄取政策與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績為主要依據,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在政審、體檢合格、考分達到各省同批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生省份規定的比例調閱檔案。
第十二條:文理科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即先按總分從高到低排隊,并按排隊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 當總分相同時,則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錄取。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在專業課考試及文化課考試合格的基礎上,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學校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我校英語類專業招生語種要求為英語,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