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 除英語、日語、法學、臨床醫學和護理學專業外,其他專業實行按類招生,學生進校一年后進行專業分流,具體如下:
(一)分類:
工商管理類——包含:財務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專業。
經濟學類——包含: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學專業。
中國語言文學類——包含:漢語言文學、秘書學專業。
機械類——包含: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工業設計、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
計算機類——包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網絡工程專業。
土木類——包含: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工程管理專業。
化工與制藥類——包含:環境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輕化工程專業。
紡織類——包含:服裝設計與工程、紡織工程專業。
(二)學生進校后的專業分流方式:
按類招生的學生在一年通識教育階段完成后,根據《嘉興學院南湖學院專業分流實施方案》和本人專業成績及排名情況,在所屬類別專業中進行專業志愿填報,學校依據學生專業志愿和學生本人所在類別的專業分流成績進行專業分流。同時,學校為了給學生提供更多的選擇機會,會根據學校教學資源情況,從入學后的第一至第四學期,部分學生有機會自主選擇專業,具體辦法詳見《嘉興學院南湖學院學生轉專業(大類)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與嘉興學院之間架構人才培養立交橋。即在第二學年,選拔不超過2%的品學特優學生轉入嘉興學院同類專業或相近專業就讀。具體選拔辦法見《嘉興學院關于選拔南湖學院部分優秀學生到校本部學習的實施意見》。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六章 入學復查及收費
第二十三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兩周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并辦理相關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
(一)學費:臨床醫學專業為22000元/生•年;護理學專業為18000元/生•年;英語、法學、中國語言文學類、工商管理類、經濟學類、計算機類專業為16000元/生•年;日語、機械類、土木類、化工與制藥類、紡織類專業為17000元/生•年。
第二年專業分流后計算機類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專業,工商管理類中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專業為17000元/生•年;工商管理類中財務管理、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經濟學類中金融學專業,機械類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工業設計、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和土木類中工程管理專業為19000元/生•年,土木工程專業為20000元/生•年;其他專業學費與分流前相同。
(二)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分別為650-1200元/生•年等不同標準,學校根據新生專業分布情況和實際房源情況統一安排住宿。
第二十五條 學校按照培養成本收費,學生繳費上學。目前學校尚未與銀行開通助學貸款業務,考生填報志愿時請慎重選擇。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信息網址:zsb.zjx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73-83640000
傳真:0573-83642036
QQ咨詢號碼: 248810354 和 248813291
通訊地址:浙江省嘉興市越秀南路56號
郵編:314001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嘉興學院南湖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