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為滿足學生專業學習選擇權,實行按類招生的,在專業分流時根據學生意愿自主選擇分流,但所選專業學生人數不足15人時,原則上不開設該專業。
(五)外語語種要求:非外語專業學生進校后只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六)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文件精神。
(七)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無特殊要求。
(八)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五、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錄取政策
(一)美術、音樂類專業招生均認可各省專業統考成績。在專業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美術、音樂類同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原則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擇優錄取。
(二)美術、音樂類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浙江省:藝術類第二批(本科)綜合分=文化分×50%+專業分×7.5×50%;藝術類第三批(高職專科)綜合分=文化分×50%+專業分×4.5×50%。
非浙江省:綜合成績=考生文化成績÷高考文化總分×100×50%+考生專業成績÷高考專業總分×100×50%(部分省份對省外院校美術、音樂類專業招生錄取投檔綜合成績計算有明確要求和規定的按該省規定執行)。
(三)體育類專業按各省投檔成績擇優錄取。學校省內體育特招生只招收田徑項目。
六、書法學專業錄取政策
學校書法學專業實行專業校考,錄取政策按照《紹興文理學院2014年書法學本科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七、運動訓練專業錄取政策
根據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學校運動訓練本科專業實行單獨提前招生,錄取政策按照《紹興文理學院2014年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八、“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政策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政策按照《紹興文理學院201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九、普通高校“專升本”錄取政策
學校面向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職高專選拔應屆畢業生進入本科專業學習,錄取政策按照《紹興文理學院2014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十、入學復查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組織機構
(一)紹興文理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
(二)紹興文理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專設機構。
(三)紹興文理學院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學校招生錄取全過程。監督電話:0575-88341824
十二、收費情況
(一)學生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嚴格執行浙江省教育廳、財政廳和物價局核定的標準。
(二)學費:本科專業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其中學分學費每學年初按40學分預收,實行多退少補。高職(專科)專業學費實行學年制收費。各專業具體學費及預收標準在招生計劃中一并公布。
(三)住宿費:按不同的住宿條件分檔次收取,每生每學年850-1200元。
十三、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一)聯系電話:0575-88345555,88341838(傳真)
(二)通訊地址:浙江省紹興市環城西路508號紹興文理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12000
(三)學校網址:www.usx.edu.cn
十四、其他
(一)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二)本章程由紹興文理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