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校名為湖南科技學院,英文譯名為“HunanUniversityofScienceandEngineering”,部標代碼為10551,學校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
第三條湖南科技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隸屬于湖南省教育廳,涵蓋理、工、文、法、經濟、管理、教育等七大學科門類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以“有助于高校選拔人才、有助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有助于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為指導思想,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政策、生源計劃和錄取結果均通過校園網向社會公布。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和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條學校成立由學校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貫徹落實,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學校招生就業處下設的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具體組織學校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和科學研究;開展人才需求和培養的預測工作;做好學校的招生宣傳工作,全面系統、實事求是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辦學特色、學科建設、畢業生就業等情況;根據學校的發展規劃、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并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分省分專業生源計劃,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及時報送各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組織和落實新生錄取工作等。
第九條學校的通訊地址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楊梓塘路130號;郵編:425199;聯系電話:0746—6382188/6381290(兼傳真);學校網址:www.huse.cn;電子郵箱:hnkjzsjy@163.com。
第三章 專業錄取要求
第十條考生所錄取專業相關文化考試科目成績原則上不能低于及格分數,學校招生辦公室在錄取時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當年招生政策對考生科目成績要求作出適當調整。
第十一條學校英語科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且口語合格的考生。因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其它專業原則上也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二條報考我校藝術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應達到“合格”(江蘇、山西、河南、安徽、河北、廣西、甘肅、貴州省以我校專業考試成績為準,其他生源省份以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專業聯考成績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準),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專業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按文化加專形成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音樂學、舞蹈學專業總成績以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各占65%、35%的比例相加而得,美術類專業總成績由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各占50%的比例相加而得;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成績按以下比例折算:【(專業成績/300)×6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40%】×考生所在省文化總分。
第十三條報考我校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體育教育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按文化加專業形成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