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普洱學院(學校代碼:10685),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區學苑路6號。
第三條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
第四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設立由院長、主管副院長、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全院的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辦為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院招生日常事務。
第六條 招生工作在學院紀委、監察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錄取
第七條 普洱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教廳領導下,在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八條 普洱學院2014年招生計劃:本科925人、專科1600人,面向云南省各地州市以及山西省、江蘇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招生。
第九條 依據省教廳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本、專科)錄取控制線,普洱學院依據考生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第十一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生考試院的規定加分提檔。
第十二條 報考外語類專業須口試成績符合要求。
第十三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生須通過云南省及各省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統一測試。
第十四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五條 根據省教廳及省物價核定普洱學院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標準,2014年本科:文史類專業每生每學年3400元;理工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4500元;藝術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7000元;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3400元。專科:文史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3200元;理工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3600元;英語教育、初等教育文科方向、初等教育理科方向、學前教育等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3200元;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3400元、律師事務專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3600元,藝術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5000元。
第十六條 學院專業介紹,獎貸助學金政策詳細信息見當年招生簡章。
第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于普洱學院本年度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由普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與上級部門政策相背馳,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如發布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本校愿承擔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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