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貫徹依法依規招生的工作原則,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名稱:保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2.學校代碼:14014(教育部編碼)
3.學校校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
4.學校網址:www.bszyz.cn
5.聯系電話:0875-2162986、0875-2162987(傳真)
6.學校性質:公辦
7.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8.辦學層次:專科(含五年制高職)、中專教育
9.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保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10.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三條保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堅持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到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全面落實招生錄取工作“陽光工程”。
第四條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國家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由校長和有關部門領導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云南省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的招生工作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發展規模制定招生分專業計劃,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學科特點、專業內涵等方面的建設和發展情況;做好人才需求和培養的預測工作;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和科學研究;組織和落實新生錄取工作。
第七條為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學校成立由紀委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工作紀律
第八條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招生紀律,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招生工作“六不準”: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準采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準協助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非法招生活動;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第九條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將錄取工作的進展情況泄漏給非招生錄取工作人員。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并制定學校分專業計劃,經學校招生委員會、校長辦公會和學校黨委會審定后報云南省教育廳審批。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辦公室將云南省教育廳批復的生源計劃通過《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版)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