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全稱:湖南工學院 學院代碼:11528
學院地址: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衡花路18號 郵政編碼:421002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計劃:經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廳批準,我校2014年面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將分別由各省級高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
錄取規則:1、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外語語種不限,但我校只采用英語教學,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男女比例不限。
3、學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我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當各省(市、自治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以此類推。
4、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以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5、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專業錄取以投檔分數為準,凡投檔分數未包含的政策加分不作為專業錄取依據。
6、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7、身體健康狀況要求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8、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內考生的錄取,遵循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各專業收費執行政府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詳見隨我校錄取通知書寄發的2014年新生入學須知。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收費第一年執行吉首大學預科班收費標準,第二年轉入我校開始專業學習,收費標準同我校相同專業。
學歷學位證書:學生完成我校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及學分,成績合格者由我校頒發湖南工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其 他:專業介紹、招生計劃、獎貸助學金政策、勤工助學等信息詳見我校2014年招生簡章或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衡花路18號湖南工學院2號樓2120室招生辦
郵政編碼:421002
網 址:http://www.hnit.edu.cn/zsjy/zs/
E-mail: zs@hnit.edu.cn
電 話:0734-3452345(兼傳真)、345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