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公辦全日制本科大學。學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1個學科門類,是目前云南省高校中學科最齊全的本科大學。
一、校名、校址、辦學類型及層次
1、學校名稱: 昆明學院
2、學校國標代碼:11393
3、學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浦新路2號
4、辦學類型:國家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辦學層次:本科、專科學歷教育
二、招生專業、計劃及學費標準
1、我校在各省招生專業、計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準。
2、我校收費標準嚴格執行云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三、錄取原則
我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1、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2、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投檔批次,實行志愿優先。依照考生所報考專業志愿順序,先按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第一專業志愿安排完后,所有未定專業的考生按第二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以此類推,直至安排完所有專業,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能滿足,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在同一批次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各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
3、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院組織的英語聽力和口語考試并合格。
4、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余各專業招生時,外語語種不限。新生進校后,我校公共外語教學均為英語。
5、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省級招辦組織的專業考試并合格,我校認可各省藝術、體育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生源省藝術、體育類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
6、報考舞蹈學專業(含體育舞蹈方向)、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的云南省內“三校生”考生,須參加云南省級招辦組織的專業考試并合格。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云南省三校生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
7、報考其他相關專業的“三校生”考生,文化成績須達到云南省劃定的“三校生” 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專業相關成績較高的考生。
8、報考定向免費師范生的相關事宜,按照《昆明學院定向免費師范生招生簡章》相關事項執行。
9、報考少數民族預科的考生,必須符合國家少數民族預科招生政策。報考定向少數民族預科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必須是昆明市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所屬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方能參加錄取。
10、對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招辦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績進行錄取。
11、助產專業限招女生,其余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12、對往屆生的錄取沒有特殊要求。
13、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請考生填報志愿時認真閱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避開受限專業和學科。
四、畢業證書:學生完成學業后,按《昆明學院學生學習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昆明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五、附則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各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文件規定為準。
2、本章程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如發布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本校原承擔相關責任。
七、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浦新路2號
聯系電話:0871—65098085 、65098083
傳 真:0871—65098085
郵 編:650214
學院網址:http://www. k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