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本科: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英語、日語;專科:國際貿易實務、電子商務、商務英語、商務日語、中外合作辦學(會計)、中外合作辦學(金融管理與實務)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語種。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體檢標準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普通本、專科錄取規則:
1 、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設分數級差。
3、專業安排:按照“專業志愿清”原則,以考生第一志愿為準,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第一志愿專業名額錄滿,在二、三志愿安排,以此類推。所報專業錄取額滿,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作退檔處理。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我校2014年在江蘇省招生所有專業,對選測科目原則上不做要求。劃線辦法、投檔辦法均按照江蘇省文件規定執行。報考我校本科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以上,對于進檔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辦法,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的學生,我校承認江蘇省規定的加分政策。
5、財政金融類(中外合作辦學)(金融管理與實務)、財務會計類(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無專業志愿不予調劑錄取。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6、對于進檔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總分60%+專業課成績總分100%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7、凡是考入我校普通本科(藝術類除外),普通專科(中外合作辦學類除外)的考生,入學即有一次專業調整的機會,學校統一組織考試,考試通過后轉入所選專業學習。
8、普通本科高考分數達到所在省份當年重點本科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入學后專業免試任選,一次性獎勵5000元。
9、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復查,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btc.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九臺經濟開發區卡倫湖大街1666號 吉林工商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431-88530067 87600533 87690594(傳真)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