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國家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XINJIANG UNIVERSITY OFSCIENCE AND TECHNOLOGY)。學校代碼(國標碼):13558。
第三條 新疆大學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屬全國重點大學,1997年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行列,2004年被教育部確定為教育部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部共建”學校。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是新疆大學舉辦的獨立學院,成立于2002年8月,2004年通過國家教育部審核,面向全國招收普通本科生。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在本科第三批次錄取。
第四條 學院招生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以文化考試為主要考核形式”,以及“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錄取原則。
第五條 經教育部批準,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具有獨立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的資格,學生畢業時,成績合格,發給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本科畢業證書,證書進行學歷電子注冊,是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新疆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六條 為認真貫徹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精神,學院成立了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
第七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在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遠程網上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2014年招生計劃以自治區教育廳最終下達為準,均為普通本科計劃,學制為四年(民考民、雙語學生預科一年)。在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內,區外計劃生源不足時,缺額計劃可追加到區內相同專業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