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1.英語專業(含師范)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且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含)。
2.日語專業、朝鮮語專業、俄語專業(含師范)、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且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含)。
3.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小學教育專業(師范)、學前教育專業(師范)、醫學檢驗技術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網絡工程專業、軟件工程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自動化專業、電子信息工程專業、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通信工程專業、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工業工程專業、工業設計專業、體育教育專業(師范)、運動訓練專業、初等教育專業(英語)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4.報考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含)。
5.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含)。
6.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護理學類(護理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條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1.報考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應在170cm以上(含),女生身高應在160cm以上(含)。
2.報考護理學專業、護理專業、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師范)的考生,男生身高應在170cm以上(含),女生身高應在158cm以上(含)。
3.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應體貌端正,口齒清楚。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1.北華大學招生錄取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調檔,調檔比例執行各省相關規定。
3.對按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專業計劃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錄取后投檔的考生。
4.專業錄取時,根據高考成績和所報專業順序劃分專業。在第一、二專業志愿間設級差3分,在第二、三專業志愿間設級差3分,其他專業志愿間級差為0分。
5.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未能按專業志愿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
6.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未能按專業志愿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分數未達到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7.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的有關規定,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擇優錄取。
8.錄取新生體檢標準執行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
9.學校對入學新生進行復查。對復查不符合錄取要求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10.部分專業錄取原則:
美術學、雕塑、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和產品設計專業,吉林省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10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他省份考生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音樂學、音樂表演和舞蹈學專業,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50%+專業課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體育教育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30%+專業課成績×7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運動訓練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30%+專項測試成績×7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1.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和工業工程等三個專業按“機械類”招生。報考和錄取時不分專業,入學兩年后劃分專業和專業方向。
12.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物流管理和旅游管理等五個專業按專業招生、按工商管理類培養,兩年后有5%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可在以上五個專業范圍內重新選擇專業。
13.統計學、應用統計學專業按“統計學類”招生。報考和錄取時不分專業,入學后培養過程中劃分專業和專業方向。
14.翻譯專業,入學后即進行英語、日語和朝鮮語三個專業方向分流培養。
15.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英國提賽德大學合作舉辦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引進英方大學的部分專業課程、教師、教材,雙方共同制定培養方案,共同承擔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學及人才培養任務,學生修讀相關課程合格,畢業后頒發北華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北華大學學士學位證書。滿足項目要求的學生可在學程后兩年或后一年申請到英國提賽德大學學習,修讀相關課程合格,畢業后頒發北華大學畢業證書和英國提賽德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同時,符合北華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北華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16.護理學類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芬蘭于韋斯屈萊應用科技大學合作舉辦護理學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引進芬方大學的部分專業課程、教師、教材,雙方共同制定培養方案,共同承擔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學及人才培養任務,學生修讀相關課程合格,畢業后頒發北華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北華大學學士學位證書。滿足項目要求的學生可在學程后兩年或后一年申請到芬蘭于韋斯屈萊應用科技大學學習,修讀相關課程合格,畢業后頒發北華大學畢業證書和芬蘭于韋斯屈萊應用科技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同時,符合北華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北華大學學士學位證書。滿足相關要求的學生可向芬蘭國家健康監督管理機構申請國際注冊護士資格證書(簡稱:RN證書)。
17.報考藝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我校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課考試的省份,必須具有其戶口所在地省份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合格資格,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并合格;我校未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課考試的省份,必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并獲得合格資格。
18.報考藝術類專科專業的考生,取得吉林省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課考試合格資格,可報考初等教育專業(美術);取得我校及其他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課考試合格資格,可報考我校初等教育專業(音樂)。
19.報考運動訓練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份2014年高考報名,通過我校的資格審查,參加國家體育總局單獨組織的文化課考試和我校組織的體育專項測試并合格。
20.報考高水平運動員考生,必須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份2014年高考報名,通過我校的資格審查,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體育專項測試并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及所在省份審核合格。
21.初等教育專業(語文)、初等教育專業(數學)、初等教育專業(英語)、初等教育專業(計算機)、初等教育專業(音樂)、初等教育專業(美術)、學前教育專業(專科)等專業均為師范類專業,由北華大學師范分院培養,辦學地點在北華大學師范分院。
22.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beihua.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濱江東路3999號
郵政編碼:132013
聯系電話:0432-64608596、64608592(傳真)
聯系人:北華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電子郵箱:bhdxzsb@126.com
第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