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學校只招收全國統考外語科目是英語、俄語、日語的考生。凡報考我校英語本科專業的考生,只招收英語考生,其它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關于志愿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在學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學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學校志愿的考生只能錄取到本校前一志愿錄取后未滿額的專業。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2014年招生專業不作加試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進檔后將優先錄取,無分數級差要求,在同等條件下,英語專業以高考英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其它專業以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分者優先錄取。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的有關規定執行,對部分省份保留的“農業院校降分錄取”政策,我校予以執行。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以及必須告知考生的其他事項: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原則,文史和理工類專業均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即在投檔考生中,按照考生的報考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考生所報考的專業,當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市、區)文科和理科綜合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報考專業;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檔后,在專業志愿、“文化分數”相同的條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進而確定新生專業。對未能滿足所填專業志愿的進檔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我校內蒙古自治區的‘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對口招生錄取原則:對符合對口招生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lnk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翰林路77號
聯系電話:0432-63509600
聯系人:劉德寬
第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