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條 2014年校本部錄取的本科新生中,文學院、社會歷史學院、公共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及海外教育學院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的新生在倉山校區就讀,其他學院的新生在旗山校區就讀。信息技術學院(軟件高職人才培養基地)的新生在倉山校區后區就讀。福清校區錄取的新生在福清市就讀。
第十九條 學校部分專業實行按類招生,每個專業類包含若干個不同專業,其中部分專業類同時包含師范專業和非師范專業。被按類招生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將根據有關規定分選具體專業。
第二十條 各專業的收費嚴格按福建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長特別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及“楊勇輝、楊勇澤昆仲專項基金”、“興業銀行慈善助學金”、“肯德基曙光基金”、“真維斯大學生助學基金”、“象嶼集團獎學金”、“關心下一代興業獎學金”、“施學共教育基金”、“香港校友會助學基金”、“春暉助學金”、“羅利獎學金”、“陳寶琛獎助學金”、“孝廉獎學金”、“李金旆創新創業獎學金”等10多項社會獎助學金。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采取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幫扶措施。學校專門制定優秀新生獎勵辦法,鼓勵優秀考生報考我校。
學校設有師范類專業獎學金,被錄取就讀國家人才培養基地和師范類專業的學生享受該項獎學金;被錄取在含有師范專業的按類招生專業類學生,入學后先不享受該項獎學金,在分選具體專業后,就讀師范專業的學生,開始享受師范類專業獎學金,同時按規定一次性補發分選專業之前的師范類專業獎學金。
第二十二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退回原籍。
第二十三條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將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福建師范大學學位授予規定的,由福建師范大學授予相應的學位。
第二十四條 學校網址:http://www.fjnu.edu.cn
聯系部門:福建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591-22867412、22867413
E-mail:zszx@fjnu.edu.cn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城科技路1號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350117)
錄取結果查詢:http://zsb.fjnu.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以往規定凡與本章程有不一致之處,均以本章程為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