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的相關規章政策和文件的要求,我院繼續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制定我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河套學院;
2.學校國標代碼:11631;
3.學校校址: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大學路;
4.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同時開展高職高專教育和繼續教育;
5.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二、招生計劃及錄取要求
1.招生計劃:我院2014年在內蒙古、山東、河南、山西、甘肅、河北、吉林、四川八個省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2.外語語種:報考英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入學后外語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3.英語專業要求口語測試合格;
4.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意見(暫行)》執行。考生的政審、成績符合錄取標準,但體檢不符合報考專業要求,對符合其他專業錄取要求且服從專業調整者,調劑錄取;
5.男女比例:各專業均沒有男女比例要求。
三、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采取專業志愿清的錄取方式進行錄取;
2.錄取專業:在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次類推;
3.提檔比例:在所有省區按1:1.2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4.其他志愿:若出現第一志愿不滿的情況,我院可以錄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報考我院美術類本科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美術類統考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自治區美術類統考成績×6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我院美術類專科只承認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音樂類專業承認內蒙古自治區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和其他院校相應專業合格成績。專科藝術類專業只招收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考生,錄取時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6.優惠加分:根據教育部的最新相關規定執行,我院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和降分投檔優先錄取的政策和做法;
7.學費標準:在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規定的范圍之內,各專業學費每年2800元――6000元;
8.住宿費:800--1500元/年•人(8--4人間)。
四、其它
1.河套學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2.河套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五、聯系辦法
電話:0478-8419539 8419900 8414414(傳真)
網址:http://www.hetaodaxue.com
招生咨詢QQ:443690575
郵政編碼:0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