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化工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承德街45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化工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吉林化工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化工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學位授予
第七條 吉林化工學院是由國務院授權的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具有工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和文學等學士學位授予權。符合《吉林化工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化工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環境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工業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輕化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制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藥物制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油氣儲運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安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應用物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材料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生物制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應用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環境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給水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金融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材料物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物流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專科專業:
航空機電設備維修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航空電子設備維修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民航特種車輛維修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航空油料管理和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機械制造與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