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確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指導思想和錄取原則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綏化學院。學校地址:黑龍江省綏化市黃河南路18號。郵政編碼:152061。咨詢電話:0455—8301777、8301888。傳真電話:0455—8301999。學校網址:www.shxy.edu.cn。學校招生信息網:zs.shxy.net。學校招生辦電子信箱:shxyzsb@163.com。
第三條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領導和管理,上級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四條學校作為省屬公辦綜合性普通高校,以本科教育為主,立足本省,面向全國,招收并培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殘疾人高等教育專科生和成人高等教育本、專科生。
第五條學校以“厚德載物,經世致用”為校訓,以“建設應用型大學,培養應用型人才”為辦學定位,以“適應社會需求,促進學生就業”為導向,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應用能力,提高學生的職業技能水平,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第六條學校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招生政策、法規,嚴格按照“六公開”、“六不準”、“十嚴禁”的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全面實施“陽光工程”。
第七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普通高等教育全國統一招生工作,不適用于學校殘疾人高等教育單獨招生(單獨考試、單獨錄取)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九條招生辦公室是學校負責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在主管副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紀監審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監察部門,在學校紀檢委書記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學校的錄取工作采用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二條非師范類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和所有工學專業、管理學專業、設計學類專業實行按類招生,其它專業實行按專業招生。學校根據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放的招生計劃,全面衡量考生的綜合素質,按照考生報考我校的類和專業志愿順序錄取。
第十三條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享受該省份加分(或降分)政策并予以投檔的考生,按其投檔成績和其他考生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四條文史類、理工類考生,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予以投檔后,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文史類考生先后按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理工類考生先后按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五條音樂與舞蹈編導類、設計學類、體育類考生,文化課高考成績和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予以投檔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六條各專業的錄取成績以總分為準,對考生的單科分數不做具體要求。
第十七條各專業的招生對男女學生的比例不做限制。
第十八條英語專業(師范類)以英語授課為主,其它各專業對考生的外語語種不做限制。
第十九條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對考生的身體條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二十條學校依據考生投檔信息中的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通過特快專遞向被錄取考生發送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加蓋“綏化學院招生錄取專用章”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