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經費管理
第二十一條學校招生經費來源于學校行政事業經費撥款,其支出僅限于招生工作范圍,按照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專款專用。
第二十二條學校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批復的專業收費標準收取學費。
第五章工作監督
第二十三條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與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第二十四條學校嚴格遵守并執行國家、省有關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紀律要求,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者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助學措施
第二十五條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并設有單項獎學金。獎學金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統一評定并發放。
第二十六條成績優異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家庭困難的學生可享受學校的獎、助、補、緩、貸等資助政策。學校幫助家庭困難的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還可為其介紹、提供相應的勤工助學崗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修訂之日起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解釋權屬綏化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