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學校名稱:太原師范學院
二、 學校代碼:10119
三、 學校地址:
校本部分新校區和南、北、中三個老校區。
南校區:太原市黃陵西巷5號,郵編030031。
北校區:太原市侯家巷8號,郵編030001。
中校區:太原市南內環街189號,郵編030012。
新校區:晉中市榆次區大學街319號,郵編:030619。
四、學校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五、學校性質:公辦
六、辦學層次:本科
七、辦學形式:全日制
八、招生計劃、收費標準:
1、2014年我校招生數詳見各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2、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核準的標準執行,具體標準詳見各省高校招生辦公室的公告或附表一。
九、錄取原則
(一)嚴格執行國家招生錄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堅持實施“陽光工程”。
(二)身體健康要求:
1、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2、凡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無口吃、無各種殘疾。
(三)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
1、第一志愿考生未達到招生計劃數時,采取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參考志愿考生。
2、對首批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所報專業順序依次安排,對參考志愿考生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對未錄滿專業進行補缺。對分數相同考生文科按語文-文綜、理科按數學-理綜順序錄取。對所報專業均不能安排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山西省考生報考我校普通英語本科專業須口試合格,翻譯專業不要求口試。
4、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辦的規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將按照加分后的總成績排隊錄取。
(四)體育教育專業錄取:
1、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體育類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五)漢語言文學(戲劇影視文學方向)專業錄取。
省聯考專業成績合格,文化課按山西省第二批普通文科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90%劃定,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六)漢語言文學(播音主持方向)專業錄取。
省聯考專業成績合格,文化課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普通文科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0%劃定,按文化成績×80%+專業成績×20%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七)藝術類專業錄取:
1、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① 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②有統考省的考生,在參加本省專業統考并合格的基礎上,按照我校音樂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③無統考省的考生按照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④山西省音樂類考生按照本省統考成績錄取,其中音樂表演專業分小科類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不分音樂小科類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學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⑤我校不設校考考點省的考生使用該省統考成績,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美術學、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動畫、繪畫、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① 山西省考生,專業課執行本省同批次美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② 山西省以外考生須本省專業統考合格、我校美術類專業校考合格,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③ 我校不設校考考點省的考生使用該省統考成績,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美術學(書法方向)專業
① 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
② 山西省書法考生使用山西省書法統考成績,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外省考生在我校專業校考合格考生中,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舞蹈編導、舞蹈編導(舞蹈教育方向)、舞蹈表演專業
① 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線。
② 有統考省的考生,在參加本省專業統考并合格的基礎上,按照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無統考省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③ 我校不設校考考點省的考生使用該省統考成績,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