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學屬性及層次
辦學性質:公辦
層次:本科
校名:成都學院(成都大學)
辦學特點: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實行“省市共建、以市為主”辦學體制的綜合大學,涵蓋工學、文學、教育學、藝術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理學、醫學、農學10大學科門類。
二、辦學地址
十陵校區:成都市成洛大道十陵上街1號
金牛校區:成都市營門口花照壁街6號
具體就讀地點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為準。
三、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以服務地方區域經濟為主導,統籌考慮社會需求、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合理制定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錄取時個別分數及條件相同考生,以及生源質量好的地區以適當增加招生規模。招生計劃報四川省教育廳及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四、錄取規則及辦法
(一)嚴格執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政策和規定,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要求,遵循擇優、公平和公正的錄取原則。
(二)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的情況下,再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類推。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錄取到第一志愿未滿額的專業。
(三)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級差的辦法。普通類專業志愿之間的分數級差不超過5分,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藝術類各專業若執行大類投檔時(投檔模式由各地省級招辦確定并執行),同類別各專業志愿(含專業調配志愿)之間級差不超過5分。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考生所填專業未被錄取且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四)藝體類招生錄取原則為:美術類、體育類、音樂表演、影視表演專業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雙上線后,按綜合成績(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編導類專業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雙上線后,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五)藝體類專業成績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專業統考成績,并按照藝體類招生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六)我校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招收武術高水平運動員資格,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原則為:參加我校文化課單獨考試并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按總成績(文化成績×0.4+專項測試成績×0.6)排序,擇優錄取,錄取人數不超過當年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20%;參加高考并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按我校專項測試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其中錄取享受文化成績65%優惠政策的人數不超過當年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30%。
(七)江蘇的考生必測科目按江蘇省的要求進行,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須達到C級以上(含C級),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具體的要求以江蘇省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八)所有專業不限制男女比例。
(九)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
(十)所有錄取新生進校后將進行資格審查,若有與錄取信息不符者,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五、外語語種
英語、泰語、商務英語、英語教育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它非外語類專業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