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西華師范大學是四川省重點建設師范大學,屬于公辦本科院校。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華師范大學(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
學校國際代碼:10638
第四條 辦學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師大路1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以普通本科、碩士研究生教育為主,兼有普通專科、各類成人本專科教育。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牽頭,相關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擬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九條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條 錄取要求:我校根據各省投檔情況設置漢語言文學、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單科限制分,不設置男女比例限制,除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外,其它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第十一條 學校的調檔比例不超過計劃錄取數的120%。
第十二條 學校調檔后,按照高考總分、考生報考專業志愿順序和相關科目成績綜合考慮,確定考生錄取專業,并在普通類專業錄取時設置專業級差分數(不超過5分),藝術體育類專業不設置專業級差分數。
第十三條 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能否投檔到我校,我校執行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降分政策,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五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填報我校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在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各省劃定的控制分數線后,凡報考我校美術學、繪畫、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在進檔考生中按綜合成績(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凡報考我校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舞蹈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體育教育、裝飾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主持與播音專業,在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凡報考我校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對于我校招收的藝術體育類考生,我校認可各生源所在省份統一組織的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
第十六條 學校對于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招生事宜,依據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和學校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七條 我校今年在四川省招收免費師范生,對于免費師范生招生事宜,依據四川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我校生物技術專業今年在四川省本科一批招生,該專業本科階段優秀學生進入“3+3”本碩連讀模式進行培養。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頒發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和書籍費等費用。按照屬地化原則,我校按四川省物價局和四川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學費。每年公布招生計劃時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免費師范生在校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并享受在校期間生活補助,有關具體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完成學校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后,符合《西華師范大學學籍管理規定》,達到畢業條件的,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西華師范大學;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名稱為西華師范大學。
第五章 招生咨詢
第二十二條 咨詢電話:0817-2568373、2568273(兼傳真)
學校網址:www.cwnu.edu.cn
招辦信箱:cwnuzs2011@126.com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西華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