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為切實維護廣大考生與學校的合法權益,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成都師范學院,英文譯名:Chengdu Normal University,學校國際代碼:14389。
第三條 學校地址:(人南校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4號,(溫江校區)成都市溫江區海科路東段99號,(白果林校區)成都市青羊區百壽路4號。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四川省人民政府舉辦,四川省教育廳直管。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第五條 證書頒發: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成都師范學院具印的普通本(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以及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協調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相關工作方案和原則,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校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監察工作組,由監審處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投訴電話:028-66772066。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規模內,以社會發展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綜合考慮生源和就業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來源計劃。
第十條 今年我校招生計劃投放在四川、重慶、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陜西、山東等省市,具體以各省市正式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