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全稱:成都信息工程學院,英文譯名:Chengdu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原名成都氣象學院)
二、舉辦者:四川省人民政府 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三、學校地址:學校共有航空港、龍泉兩個校區,兩校區都屬學校本部,只是分布了不同專業。
航空港校區: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經濟開發區學府路一段24號
龍泉校區:成都市龍泉驛區陽光城幸福路10號
四、辦學層次:碩士研究生、普通本專科。
五、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六、辦學特色:以信息類學科和氣象科技為重點,以學科交叉為特色,工學、理學、管理學為主要學科門類,多學科協調融合發展。
七、辦學歷史:1951年建校,原隸屬中國氣象局,2000年劃轉至四川省,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地方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
八、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 招生計劃 以教育部批準下達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并向社會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為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主要校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成立由主管紀檢監察工作的書記任組長的紀檢監察小組,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
第五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三章 錄取規則和辦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考生德、智、體、美綜合擇優錄取:
第六條 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七條 學生進校后各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非英語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要慎重考慮。
第八條 男女比例:國防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下達的計劃執行,其他類別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條 身體健康情況要求:國防生參加軍檢,其他類別考生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鑒于相關行業對從業者的身高、體貌要求,報考旅游管理專業的學生請慎重考慮。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體檢不合格者或體檢中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條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只招收藝術類美術專業考生。文化、專業成績合格的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50%+專業聯考成績×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英語專業要求加試口語,英語成績原則要求達到滿分的70%。
第十二條 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一志愿錄取未滿,則錄取非第一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各省(市、區)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進檔考生按總分順序,根據相關科目成績、專業志愿安排專業。對于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凡有意向報考我校氣象部門定向生的考生,需于錄取前與所在省(市、區)氣象局人事處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學校按教育部及各省(市、區)定向錄取辦法執行,在已簽訂協議的進檔考生中按總分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新生進校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依據四川省發改委審批文件,我校的收費標準如下:
理工類專業:4900元/生·年;文管類專業:4400元/生·年
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年
住宿費:1200元/生·年(四人間)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辦公電話:(028)85966857 85966378 85967605 85966177
傳 真:(028)85966857
學校網址:http://www.cuit.edu.cn
招生信息網址:http://zjc.cuit.edu.cn
E-mail:zhaosheng@cuit.edu.cn
第十八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成都信息工程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依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的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成都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