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生入學及復查
第二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將對入學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
第二十七條 新生體檢依據教育部及相關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第二十八條 對于在招生錄取各環節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無論何時一經查出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開除學籍。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九條 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將學分學費折算為學年學費收費標準如下:預科(文)、文科類專業3800元/ 學年;預科(理)、理科類專業4300元/學年;外語類專業4400元/學年;工科類專業4500元/學年;醫學類專業4800元/ 學年;藝術類專業6900元/學年;民語類文科專業2500元/ 學年;民語類理科和雙語專業3000元/ 學年;新疆預科3000元/ 學年;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合作)專業20000元/ 學年;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招收的藏語言、蒙古語言、維吾爾語言專業方向的非民語考生免收學費。
在新生入學時如有新的收費標準,按照新標準執行。
第三十條 學生完成學業,達到西北民族大學學籍管理有關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1.郵寄錄取通知書
2.登錄我校的招生信息網站查詢
第三十二條 咨詢聯系部門:西北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傳真):0931-2938300
E-MAIL:zsb@xbmu.edu.cn
通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西北新村1號
郵政編碼:730030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西北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