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3651
第五條 學院地址:貴州貴陽花溪 郵政編碼:550025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院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貴州民族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監督進行。學院成立由龍耀宏任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四條 錄取批次:本科院校獨立學院批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