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一節 報考要求
第十五條 外語類專業原則上限招英語語種且英語單科高考成績不低于90分,其他專業不限學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六條 報考旅游管理專業的考生,建議五官端正,口齒清晰,無疤痕,無殘疾,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第十七條 報考美術學、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動畫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
第十八條 報考音樂學(體育舞蹈)的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的舞蹈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
第十九條 報考體育教育、體育教育(旅游體育)的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
第二節 錄取原則
第二十條 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實行學院負責,省(市、自治區)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和遠程網上錄取的方法。
第二十一條 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錄取批次、分數線、投檔比例錄取新生。執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二十三條 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規則:達到各省(市、自治區)同批次最低控制線;按照考生報考志愿順序錄取,即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對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無級差要求;對于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按照專業志愿順序由先至后總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學生,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貴州籍少數民族考生。
第二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美術學、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動畫、音樂學(體育舞蹈),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所劃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體育教育、體育教育(旅游體育),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情況下,按綜合成績投檔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沒有計算綜合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則按該省有關規定投檔。
第六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二十六條 嚴格按照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 獎助學措施:主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院獎學金、勤工助學等。
第七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二十八條 畢業頒證:凡具有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并獲得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學院招生辦聯系方式:0851-3606673
學院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
郵政編碼:550025
咨詢電話: 0851-3613335/3605517
電子郵箱:rwkjxy@yeah.net
學院網址:http://www.gzmyrw.cn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貴州民族大學人文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