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全稱是廣西師范學院,部標代碼為10603。學校有明秀、長崗和五合三個校區,明秀校區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明秀東路175號,郵編:530001;長崗校區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燕子嶺路4號,郵編:530023;五合校區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仙葫經濟開發區五合大道,郵編:530222。
第三條 廣西師范學院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廣西師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我校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就業處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處理日常本專科招生事務。
第六條 有關招生監察工作由學校紀委、監察室負責。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按照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科學編制本專科招生來源計劃。2014年本專科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文件要求和有關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補充規定及實施細則,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入學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的原則。
第九條 錄取方式:實行計算機遠程異地網上錄取。
第十條 錄取批次: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安排進行。
第十一條 投檔辦法:學校根據各省(市、區)投檔規則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不超過我校在相關省(市、區)招生計劃的120%,具體比例依據生源情況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情況確定。
第十二條 按順序志愿投檔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線上進檔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錄滿為止。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沒有分數級差限制。
按平行志愿投檔的專業,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原則上對該專業進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辦法按招生省份有關招生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三條 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的順序,參考相關科目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相應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的進檔考生和獲得省級(含省級)以上獎勵的進檔考生。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根據師資情況,學校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入學后,對非外語類專業學生,學校以英語作為公共教學語種。
第十六條 特殊專業的錄取辦法:
一、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按“達到投檔條件,參照志愿,按綜合分〔綜合分=體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關于藝術類專業的投檔規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體檢及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者,參照其志愿,投檔到我校后:
1.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音樂與舞蹈學類專業錄取原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主科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在專業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2.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中乘務方向)專業錄取原則: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分數相同者,按外語成績高低進行錄取。
3.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原則: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