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中央民族大學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現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中央民族大學(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直屬于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設的綜合性重點大學(公辦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預科)、碩士、博士研究生等培養層次。校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網址:www.muc.edu.cn。
第三條:中央民族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學校面向全國招收包括漢族在內的各族考生,其中少數民族考生約占全國招生總數的70%。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中央民族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預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中重大事宜。
第六條:中央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普通本科(含藝體類)、預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報考條件
第七條: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程序,統籌考慮各省少數民族人口數量、考生數量、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并結合本校辦學實際情況和歷年在各省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制定當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報國家民委和教育部審批。
2014年我校普通本科計劃招生2830人,預科計劃招生185人(含新疆協作計劃20人)。涵蓋文、史、哲、經、管、法、理、工、教、藝10個學科的88個(類)專業及方向。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詳見我校《招生簡章》。
第八條:學校按教育部與國家民委的核定數預留少量計劃。預留計劃的使用嚴格執行《國家民委所屬院校本科招生預留計劃使用管理辦法(暫行)》,用于調節各省區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較少民族生源等問題。
第九條: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同等條件下,少數民族考生優先錄取。
第十條:學校部分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如:外語類、法學(法學與英語)、漢語國際教育等。其余專業不限應試語種,但學生入學后均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第十一條:外語類、漢語國際教育等專業要求考生體貌端正,口齒清楚,聽辨靈敏。報考外語類專業,口試成績須合格。
第十二條:考生身體健康標準按照教育部及相關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用民族語答卷的考生報考漢語授課專業時,要求有外語成績和由教育部命題的漢語文成績,且漢語成績須達到及格水平;高考語文成績為漢語文和民族語成績各占50%者,其漢語文成績也必須達到及格水平。
第十四條: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