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教育部的有關文件規定,為了做好2014年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全稱:洛陽理工學院;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王城大道90號;郵政編碼:471023。
第三條 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院校國標代碼:11070。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院設有由主管院長、紀委書記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的招生工作。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處理日常招生工作。
第五條 學院設有由紀委、監察等部門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全程監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廳的相關文件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七條 采取“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即在已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有體育、藝術等特長的考生和與報考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八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區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
第九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條 我院公共外語僅開設英語。
第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2014年我院在各省藝術類專業成績均采用省統考/聯考專業課成績。
一、美術類專業
在高考文化課和省統考/聯考專業課成績均過考生所在省相應批次藝術類控制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課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40%比例合成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美術類專業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學生專業水平和個人志愿安排確定具體專業方向。
二、音樂類專業
在高考文化課和省統考/聯考專業課成績均過考生所在省相應批次藝術類控制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二條 以上錄取規則適用于2014年我院所有本、專科專業,其中專科層次僅在河南省招生。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院進行全面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凡發現有舞弊和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條 學費標準:藝術類:本科5700元/生·學年,專科5600元/生·學年;普通類:本科:文科類(含文理兼收專業)3400元/生·學年,理工類3700元/生·學年;專科:文科類(含文理兼收專業)3300元/生·學年,理工類3600元/生·學年;軟件類:8000元/生·學年;中俄合作辦學類:12000元/生·學年;中澳合作辦學類:10000元/生·學年;住宿收費標準:600-1000元/生·學年。
第十五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院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多項企業獎學金,為部分困難學生設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六條 學院實行學分制。本科生畢業頒發洛陽理工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授予學位條件的,可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專科生畢業頒發洛陽理工學院專科畢業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十七條 咨詢、聯系方式:洛陽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
招生網址:http://zs.lit.edu.cn
電子信箱:zhaosheng@lit.edu.cn
咨詢電話:0379-65928855、65928856、65928857、65928858,65928877(傳真)